以目前较为典型的几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案例为例,E20研究院固废产业研究中心对几种模式特征(包括系统性、便捷程度及市场化程度)及实施效益(包括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了归纳总结。
谈及垃圾分类,当前大多数政府和企业关注的重点领地以大中城市为主,极少涉足农村地区。但从实施难度考虑,由于城市具有垃圾产生量较大较集中、人口流动性大、垃圾种类复杂的特点;而农村垃圾则在产量和种类方面都小于城市,且类别相对集中,以易腐垃圾为主,且农村具有熟人社会特征,垃圾分类工作相对更便于开展,相比城市地区更具有优势。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始受到地方政府的关注,不少地区在政策红利倾斜下开始尝试探索出了适合当地特点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以目前较为典型的几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案例为例,E20研究院固废产业研究中心对几种模式特征(包括系统性、便捷程度及市场化程度)及实施效益(包括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了归纳总结。整体来看,浙江金华模式相对较为全面,未见明显短板,其中尤以其高便利性,易于被农户理解、接受而广受推崇,这也使其成为国内农村垃圾分类的“样板间”。而以湖南长沙县为代表的“全流程、无害化、系统性”农村分类模式,则通过引入市场化力量,打通分类末端无害化处理产业链,实现了农村可回收垃圾及有害垃圾的无害化和资源化。从“蓝箱”“蓝屋”“蓝车”到“蓝岛”的全流程运作则大大提高到了分类模式的系统性,使分类效率进一步提升,在创新性和高效性方面独具优势。“宁乡模式”和“罗江模式”则由于其充分利用了农村的熟人社会及激励机制,在分类的同时结合提升农村就业、助力脱贫等惠农政策,充分发动留守人群粘性,营造了良好的分类氛围,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图 1 当前典型的农村垃圾分类模式及实施效益评估情况
为此,E20研究院对目前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案例进行了分析总结,以期为更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探索提供可参考模板。
1.湖南长沙模式
湖南长沙模式是典型的“资源回收型垃圾分类”模式,其分类模式的显著特点在于以可回收资源为核心,最大化地利用了分出物的资源化价值,减轻了末端无害化处置设施负荷。
湖南长沙县逐步转变过去“户投放、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理”的转移式处理方式,按照“全域覆盖、全民动员、全面推进”的思路,推行农户生活垃圾“三分法”,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倡导易腐垃圾不进桶、不出户,引导村民源头减量、就地生态处理,积极构建“户分类投放、村分类收集、镇分布处置、县市分类利用”的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新体系。
长沙模式在分类服务、清运转运、分类处理全流程进行了市场化运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在分类服务方面,湖南长沙模式引进了社会化力量,通过“一起分类”的模式构建了从分类投放(蓝箱、蓝袋)、分类收集(小蓝屋)、分类运输(蓝车)到分拣打包中心(蓝岛)的“蓝色分类模式,用以进行可回收垃圾及有害垃圾的全流程分类:
1、建立村小蓝屋用于分类存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由村保洁管理
2、建立镇中转站用于收集镇所辖村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的分类存放、分拣打包,由镇环卫部门负责管理
3、建立蓝岛,用于各村、镇可回收物集中分拣打包和有害垃圾分类存放
4、建立蓝车,实现垃圾分类收运
在收转运环节,通过服务外包,三年共投入垃圾清运费4000余万元,由专业公司负责全县城乡垃圾压缩站的终端清运,统一送市中转场后、进入市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在末端处理环节,长沙县率先打通了垃圾分类回收终端处理渠道。2013年10月,通过采取自购服务方式,推出了有毒有害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运营、统一处置”的举措。经过近四年的探索,2017年5月,通过公开招标,两年共计投入389.4万元,引入当地大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域推进新一轮城乡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统一回收、统一清运、统一处理”服务,不仅打通了全县低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处置渠道,解决了镇村垃圾分类的后顾之忧,也减轻了长沙市终端的处置压力,还让废弃的玻璃、塑料、橡胶、纺织品等变废为宝。而针对农村垃圾中含量较高的有机垃圾,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已建设的长沙县城乡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基础上,试点处置长沙县农贸市场果蔬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形成日处理可回收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乡镇垃圾等300吨规模;同时,依托该公司的城乡垃圾集约化处置技术,拟在部分乡镇开展试点,通过分布式机械生物MBT+集约化RDF能源转化应用,实现乡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源,实现乡镇垃圾处理不出镇。
在实施效果上,以长沙县春华镇九木村为例,每月转运的其他垃圾由未分类前的100吨,降至2吨,减量化效果明显。
2. 浙江金华模式
浙江金华模式,是农村垃圾分类的典型代表。金华于2014年5月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出“二次四分”的垃圾分类方法、“垃圾不落地”的转运方法、“阳光堆肥房”就地资源化利用方法,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财政可承受、农民可接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农村生活垃圾减量70%。目前,垃圾分类已覆盖100%的乡镇和98.1%的行政村、85%的自然村。
金华模式的推广,核心在于其“二次四分”法被广泛接受并付诸实践。农户按“会烂”和“不会烂”标准进行一次分类,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将“不会烂”垃圾再分为“好卖”与“不好卖”两类,并对农户分类进行及时纠错。保洁员利用两格式分类收集车将“会烂的”和“不会烂的”垃圾集中收运至村内或联村阳光堆肥房,其中前者投入堆肥间堆肥,后者当中,“好卖的”被投入临时存放间贮存,由金华市制定市供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对市场上不予回收的废旧塑料、玻璃等进行上门定时兜底回收,费用将归为保洁员所有;“不好卖”的垃圾则按“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原则,经乡镇转运后由县(市、区)统一处理。通过“二次四分法”,一方面有效破解了农村居民年龄差异大、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带来的分类不到位的难题,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从而降低转运、焚烧环节的成本和环境压力。另一方面打通了分类后各类垃圾的处理(或再利用)渠道,确保分类后的垃圾能够分类处理或者得到妥善利用。
据调研,金东区所有行政村已全部建立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县域全覆盖。金华全市已建成阳光堆肥房2275座、微生物发酵器101座,大量垃圾不出村就能就地处理,产出物由专业公司或农业合作社收运,用于制作有机肥或直接还田增肥。据测算,一年中,有近70%的生活垃圾留在农村堆肥房,另有10%至15%的垃圾实现了资源化利用,剩余需要转运处理的垃圾,只占原来的15%至20%,每年能节省下垃圾清运、填埋等费用500多万元,10年可以收回投入成本。
为了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常态化,让垃圾减量可持续,金华市建立“财政兜底、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模式,减轻农村基层的资金压力。各级财政投入主要分一次性投入和长期投入,相关支出列入预算。一次性投入包括阳光堆肥房,每个行政村补助10万元,分类垃圾桶(箱)、垃圾车等配套设施每个农业户籍人口补助20元;长期投入主要包含保洁(分拣)员工资、设施运维费用、不能堆肥且回收利用垃圾的转运处理费用,目前财政按人均80元左右标准予以奖补。同时,金华还按村设立“共建美丽家园维护基金”,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各界捐资和村民自愿缴纳卫生费,其中卫生费标准一般为每人每年12元至30元。
3.湖南宁乡模式
湖南宁乡县农村人口约120万人,农村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43.8万吨。宁乡模式采用的是“五点减量法”,每家发放两个垃圾桶,倒逼农户将建筑垃圾、煤灰、杂草等大体量垃圾自行处理,引导农户将垃圾按可降解、不可降解两类进垃圾桶,这样,农户第一次简单分类可减量60%。然后由保洁员对农户垃圾桶内的垃圾按“五点减量法”进行第二次分类,保洁员分类回收的各类可利用废品及有害废品进村级分拣回收中心,剩下的不可回收垃圾进镇垃圾中转站,保洁员的分类,可再度减量30%。以某村调研数据为例,按照2017年同期标准,该村运垃圾应该在1378吨左右,通过垃圾分类后2018年外运垃圾约417吨,实现了垃圾分类减量66.5%;在经济效益方面也减轻了财政负担: 全村垃圾转运费由2017年的9万元降至2018年年底的6万元.。
图3 宁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理路径图
宁乡模式的特点在于一次分类时充分利用了农村的“熟人社会”特征,发动留守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参与垃圾分类,养成了极高的分类习惯和积极性,有较高的社会价值。此外,保洁员作为二次分类的主体,在农户粗分类后承担了重要的二次分拣工作。以宁乡菁华铺乡陈家桥村为例,村垃圾分类回收中心配备专职回收员8名,负责全村8个片区的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垃圾清运员两名,负责外运全村的不可回收垃圾。垃圾分类回收员按照3天/次的上门频率进行分类垃圾回收,并由所负责片区的村干部进行监督和管理。保洁员将从每户收集的分类垃圾清运到村垃圾分类分拣资源回收中心,在各自的垃圾分类分拣房中细分各类可回收垃圾,定期由废品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对于废旧织物、废锡纸、糖果纸、等化纤类不可回收利用废物由乡政府“兜底”压缩统一外运送至市垃圾填埋场。每月28日由保洁员上门对废弃电池、过期农药、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进行收集,由保洁员送至村垃圾分类分拣资源回收中心封存处置,定期由乡环保站交送市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统一处置。
在资金配套方面,按照“市县配套、镇村投入、农户收取、乡贤资助”的资金投入原则,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建设,补助资金由村统筹安排,做到专款专用。理事会定期到村分拣中心按市场价格回收可利用的、有毒有害的垃圾,并建立台账。将垃圾分类回收金额的100%对保洁员给予补助,有效提高保洁员分类回收的积极性。
3. 四川罗江模式
2015年5月,罗江正式通过住建部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该县按照“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流程,实现了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整体来看,罗江模式与宁乡较为类似。
罗江全县建立了近800人的农村保洁清运队伍,实现了全面覆盖,并增加了近千名农村群众就近就业。目前,罗江每个镇都有1个“地埋式”垃圾中转站,每3-5户建一个户垃圾池,分类垃圾池覆盖到组,每组建1-2个生态处理池。全县共修建户垃圾箱1.08万个,密度达到4.9户/个,保证了每户居民都有地方投放垃圾。其中,农村垃圾中约80%的尘土灰、厨余垃圾、农作物废弃物、可降解纸张等用于堆沤农家肥;2-5%的砖块、石块等建筑渣土用于直接填埋或农村耕作道路修筑;3-5%的塑料、玻璃等物品包装废弃物作废品回收处理;10-15%的废衣物、废包装物等不可回收的垃圾送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在资金筹措方面,罗江采用了“每人每月一元钱”的管理费模式,由专人实行管理,每人每月缴纳一元管理费。交了“一元钱”,村民开始主动关心起垃圾治理效果,自觉地参与到环境治理的工作中,养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农村的“熟人社会”中,使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事半功倍。
对上述几种典型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进行对比可以发现,“金华模式”利用了农村有机垃圾含量较多的特点,从有机垃圾堆肥入手通过搭建“阳光堆肥房”的方式将大部分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助力垃圾减量化,环境效益明显;“宁乡模式”和“罗江模式”则很好的把握了“熟人社会”的特征,通过发动农村占据大多数的妇女儿童老人等力量,营造了良好的分类社会氛围,结合保洁员模式,将垃圾二次分类后集中处理,有良好的社会效益;而“长沙模式”则把握住了环卫市场化和垃圾分类市场化的大趋势,通过引入系统的分类体系将大多地区难以处理的有害垃圾和低值可回收垃圾加以分类收集,大大减轻了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利用农贸垃圾处理设施、危废处置中心及再生资源利用中心等完善了末端分类处理的产业链,无害化效果显著。
同时,这几类模式也有一定的共性:在资金筹措方面,均发动了农户积极参与自筹,通过基金、卫生保洁费、垃圾处理费等形式将原先政府“大包大揽”的财政支出适当与农户分摊,使村民形成了垃圾付费、主动减量的习惯。在分类方式上,大多对农户的分类水平要求较低,且通俗易懂,标准(是否能卖或者是否会烂等)易于接受,通过借助保洁员、市场化分类服务等方式辅助进行二次分类,避免了分类效果差、影响分类积极性等常见的问题,也有效解决了农村部分贫困人口的就业,通过奖励机制对保洁员进行奖励,将垃圾分类从“面子工程”真正落地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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